呃……
好吧。
我脸僵住,不知道该怎么接话。我看了一眼那些人物贴,随意找了个理由:“今天我生日,看你这么可怜,这些就都给你了。就算是给自己做福报了,以后你要记得报答我,知道吗?”
说完,我几乎是落荒而逃。
我知道这个世界的大学生似乎都不喜欢接受施舍,但是当我看到他目光黯淡的望着那本书的时候,我热切的感受到他对书籍的热爱。
我对他喜欢的那本书充满了好奇,在书店翻阅了一番。顿时被那个世界所吸引,陷了进去。
不得不说,那个男孩子的品味是真的好。从此,我就喜欢上了读书。在后面一年中,我对读书依然充满了新鲜感。
这是我这一生中最为长情的一项娱乐,也许,也是我这余生中最为喜爱的活动——
再次遇见他时,是在另一家书店。嗯——
那时的我并没有认出他,并且与他擦肩而过了好几次。后来他告诉我,那个时候他就已经认出我了。只是看见我每次都在认真读书,不忍心打扰我的下午茶时间罢了。
是的,多年的习惯使我每次看书都必备一个保温杯。保温杯里放着的有枸杞和红枣,也许我就是当代年轻人所说的保温杯里放枸杞的老女人了吧。
毕竟,那个时候,我已经39岁了。由于夹缝人的优势,我的长相依然与18岁少女无一,这大概也是将他勾引到手的秘密武器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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