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凭一开始她对叶笙的蔑视,叶笙不可能马上就对她改观。然后,叶笙拿出另外一支灵能手枪,哭着喊着,求她收下……要是她不肯收下,叶笙就自杀!
最后呢,她就“勉为其难”的收下灵能手枪,然后给他一个飞吻,从此他就对她死心塌地,水里水里来,火里火里去,成为她最忠实的备胎男友……
显然,她是在做梦。
但是,千万不要低估女人的发散思维,尤其是像孙雨薇这种出身不错,长得也可以的天才弟子。
此时,她不但联想到叶笙会成为她的备胎男友,甚至更进一步,用尽各种方法向她求婚,最后狠狠的被她各种花式打脸……哇哈哈,真痛快!
想到开心处,孙雨薇忍不住笑出声来,突然瞧见叶笙和知秋惊愕地望向自己,才知道自己是在做白日梦,急忙用手掩住嘴,脸色通红,尴尬得要死。
至于问叶笙要灵能手枪之事,此刻她哪里还会想起?
毕竟,对于枪的热爱,大多数女人,是远远比不上男人的。
“好兄弟,好兄弟,好兄弟……”知秋兴奋得脸色通红,一连说了好几声,紧紧攥着手中的灵能手枪,青筋都露出来了。
估计此时叶笙将他卖了,让他帮忙数钱,他也乐意。
“枪的魔力果然很大呀,难怪‘穿越火线’、‘绝地求生’类型的游戏,会那么火……”叶笙微微一笑,屈指一弹,指尖射出一点金光,落在灵能手枪中。
“以后,你要是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麻烦事,就大喊三声我的名字,然后朝天连放三枪,我就知道了。”叶笙叮嘱知秋。
“好,好,好……”知秋连连点头,但看他的表情,似乎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,只是一个劲的傻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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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笙笑着摇摇头,指尖射出一点金光,落在知秋的身上,一闪而没。
“大喊三声你的名字,朝天连放三枪,你就会知道?”孙雨薇一脸羡慕,讪笑道,“叶笙哥哥,要不,你也送一把枪给……”
此时,她的声音甜得要死,尤其是说到“哥哥”的时候,听起来像“葛各”,让叶笙情不自禁打个冷战,连连摇头:“没有了,没有了……”
——虽然我有大把枪,但绝对不会送给你!唉,像你这种说话不经脑子的漂亮女人,天生就是麻烦不断的招黑体,如果我送一把可以传呼我的灵能手枪给你,那还不是玩死我呀!
——我的女人已经够多了,比你漂亮的身材更好的大把,还是不要惹祸上身了,再见!
叶笙一想明白这个关键点,立即跟知秋挥手告别,再也不看孙雨薇一眼,免得自己会心软,真的送一把灵能手枪给她。
哥哥是个很有原则的人,说不送,就不送!
孙雨薇瞧见叶笙竟然头也不回的走了,而且没有给她半点回应,顿时气得直跺脚,委屈得眼眶都红了。
——你就这么讨厌我么?不行,我一定要从你那里得到灵能手枪!
——哼!我就不信,你能抵挡住我的魅力!你越是这样,我就越是要让你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!叶笙,你一定会喜欢我的!
——我孙雨薇要追的男人,谁也逃不了!等你迷恋上我之后,我再狠狠地将你一脚踹开,让你知道我的厉害!
她自我安慰了一会儿,终于不怎么伤心了,但瞧见知秋竟然还是傻呵呵的样子,捧着枪发呆,她的火气又上来了,忍不住一脚踹了过去……
该死的臭男人!滚一边去!
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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